為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,充分發揮“陽光醫藥”網上監察系統的監督作用,近日我院出臺了“陽光醫藥”紅黃牌管理辦法,明確規定對累計出現二次黃牌以上及紅牌的科室,扣發科主任的當月津貼。對首次出現黃牌的責任人,由監察室進行誡勉談話。對第二次出現黃牌的責任人,責成其作出深刻檢查并記入醫德醫風檔案。對第三次出現黃牌的責任人,當年醫德考評一票否決。對三次以上出現黃牌的責任人,給予行政處分并暫停醫師處方權一個月。對出現紅牌的責任人,給予行政處分并暫停醫師處方權三個月。
江西省藥監局與省監察廳、衛計委等部門共同建設全省統一的“陽光醫藥”網上監察系統,對醫院門診醫師處方和藥品采購信息進行跟蹤、分析,認定是否違規并區分違規程度,違規且程度較重的,系統發出紅牌;違規但程度較輕或有違規風險的,系統發出黃牌。我院充分依靠科技手段,將藥品招標、采購、配送、使用和回款等行為統一納入“監察系統”,加強對醫藥服務行為監督,進一步規范診療服務行為,促進合理用藥、合理檢查和合理收費。